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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学院制度

第二临床医学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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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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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院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保持学院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秩序,根据学校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疫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非法组织活动事件;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等事件。》

一、工作方针和原则

(一)处置突发事件方针

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二)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突发事件处置,要在学院党委、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学院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把握大局,协同作战。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坚持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采取行动要迅速,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消除在萌芽中,控制在校园内。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第二临床医学院成立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长:陆召军

副组长:张  颖  钟卫权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以雷  王  婷  孙瑞曼  张  健  金文国  陈炳霖  陈  傲  项  阳  程  晶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办公室,24小时办公电话:0516—83265231。

(二)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加强信息研判,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及时报告上级领导机关及相关单位,作出重大决定,制定应对方案,适时发布通告。

3.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学院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我院稳定工作。

4.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做到早预防早干预。

5.积极配合我校保卫处,做好事件中及处置后的善后工作。

(三)学院职责2

1.及时传达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稳定工作层级责任制要求,做好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2.收集各种信息,随时掌握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作。对重要稳定信息和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3.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涉及师生安全和影响稳定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生的较大突发群体性事件,要在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学校处置工作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以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形成规模和波及全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

4.积极主动做好重点人员的帮教、监控工作。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一)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

各类重大治安事件的处置,学院积极配合保卫处。必要时应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

1.一般治安事件,学院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按常规办法处理,防止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球

2.聚众斗殴、行凶伤害、打砸抢等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侵害人身安全的案(事)件,应立即通知校保卫处组织人员力量赶到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事态发展。造成人员伤亡的,要立即将受伤人员护送医院实施救治,同时要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3.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案件,要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求助力量先期进行处置,防止轻率行事。要坚持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依情采取妥善措施,以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待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积极配合处置。

4.精神病人滋事和伤人事件,要立即同学校保卫取得联系,采取强有力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和控制,但要注意自身安全和避免造成对精神病人的人身伤害。对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精神病人是本校的,应及时通知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其家属协助处理。

(二)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的处置

1、发生火灾、爆炸、交通伤亡事故,要立即分别拨打电话119、110、122报警,并与校保卫处取得联系,迅速组织保卫力量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果断采取抢救人员、灭火抢险、划定控制区等措施。造成人员伤害的,要立即将受伤人员护送医院抢救治疗。

2、接到爆炸恐怖信息或发现可疑爆炸物,应立即向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通报,同时疏散人员,划定安全控制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排爆人员处理,联系后勤处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断气断电等措施。危险排除后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和相关部门通报,学校领导应当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开展救人抢险。待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人员进行救人抢险、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与恢复工作。

(三)自杀、自残、自虐等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轻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一、立即赶到现场积极配合安保、医护人员组织抢救,对已造成身体受伤和有生命危险的,要立即护送到医院抢救;二、是自杀死亡现场要划定隔离区,保护好现场;三、是立即向校领导报告,经校领导同意后,汇同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协助公安机关对自杀原因进行调查;五、是对自杀未果者和自残、自虐者做好劝导工作,并安排合适人员看护22;六、要求学生要通知家人来及保卫处协助处理,并做好安抚和生活保障工作。

(四)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置

    如果发生学生失踪事件,学院应立即上报保卫处及学管部门,一是要尽快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多地了解失踪人员的有关情况和线索;二是向其家人通报情况,并协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与家人一同查找;三是向校领导小组报告;四是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协查;五是失踪人员找到后要做好失踪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思想稳定工作。

(五)严重非法宣传事件的处置

    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发现条幅、大小字报、标语、传单等非法宣传品,要立即向宣传部和保卫部门报告。宣传部和保卫部门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鉴别宣传品的性质,如果不具有反动性质,但带有煽动性或可能引起学生思想混乱的,要立即清除和收缴;如果属于反动宣传品,对张贴物要视情采取遮盖、看护和收缴措施,并立即向校领导小组和公安机关报告。对正在散发非法宣传品的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并将行为人带到保卫部门审查。如果属于师生员工采取错误形式和方法反映意见、发泄不满情绪和图谋事端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其部门负责人。如果属于非法组织和敌对势力进行的非法活动,应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

    群体性事件主要有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罢课、罢餐、示威和非法集会、演讲、游行等形式。这类事件对学校和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首先应当弄清事件的性质,然后根据性质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对策。院系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及保卫处报告。

    发现正在酝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尽快摸清原因、意图和主要组织者,及时同涉及人员的代表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工作。

    如果发现师生员工聚集和游行的苗头,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及保卫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说服、劝阻,尽可能地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内。在劝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管部门管理干部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协助学校做好说服、劝阻工作。

1.因教学、收费、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生活服务等原因引发的群体事件,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对这类问题的处理,主要由有关部门的领导出面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经了解查明原因和组织者后,对要求合理而有条件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尽可能采取临时缓解措施。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要讲究策略,多做耐心解释工作,争得大多数人的理解,疏导情绪,缓和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升级。同时要通知保卫部门要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保持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保护好在现场做工作的领导的人身安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各种破坏活动的发生。

2.对涉及国家主权、民族尊严的重大国际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在劝阻时要肯定学生的爱国热情、正义之感和良好愿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立场,不得采取非法行为,更要严防被坏人炒作利用。

3.对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决不能无原则的迁就。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煽动、闹事等非法活动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或利用少数民族师生的民族感情借机挑拨离间,制造事端,与党和政府对抗,对非法宗教组织、传销组织进校园,要及时向上级和保卫处报告,坚决予以打击。

4.对涉及少数民族和外事问题的事件,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在处理中要遵照民族政策和外事纪律,避免引发民族问题和外事问题。对外籍教师和学生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汇报,学校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

    对非法言论的处置。学院由专人值守进行发布信息审核。在发现非法言论的第一时间通知信息化处给予技术支持,并按照学校相应的网络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八)其它突发事件的处置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按照学校相应工作预案执行。

对建筑物坍塌、拥挤践踏、溺水、电击和其他伤害事故,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方案救人抢险。

四、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配合有关部门应及时落实人员跟踪事件当事人,进一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巩固应急处置的成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2.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应抓紧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认真制定相关的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并切实加以整改,谨防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3.突发事件妥善化解后,学院应尽快组织人员,将事件的全过程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在一周内上报校领导

五、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纪律要求

1.全校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事。

2.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学校指定部门、人员统一发布,任何人不得随意传播、散布。

3.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后勤部门要全力保证正常的饮食、供水、供电,保卫部门要确保枪库的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财会室、实验室、剧毒品仓库、图书馆、网管中心、配电房、气站、水房等要害部门的安全责任制。所有中层干部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校总值班和其他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纪律。jian

4.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学校将视情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稳定压倒一切,切实把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院系要经常组织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维护稳定重要性的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

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作用。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要加强宣传阵地的管理。对学院网站、宣传栏等重要信息平台要加强管理,掌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清除不良内容。

2.加强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学院要经常对“不安全、不安定、不稳定”的人员和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及时化解各类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

3.加强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要依据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学校总值班和各学院各单位值班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畅通。保卫处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 火警0516—83262119(内网62119)值班室0516—83262110(内网62110) 西校区0516—85748420(内网68420)

4.加强学院网络的监控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5.加强校内大型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防护工作。

严格执行开展大型活动的报告审批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和正常秩序。

6.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测试,建立心理援助档案数据库,落实定期追踪,对于有过激行为、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咨询老师应尽力做好前期处理,及时开展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