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氛围使,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党委每学期组织一次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教职工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
2.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3.不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等之机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4.廉洁自律,从严要求。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从事各项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接受礼品,不索要回扣,自觉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出样子,作出表率。
5.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常项工作来抓,把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认识,警钟长鸣。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支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以增强廉政意识。
6.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党员干部要定期向党总支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领导指导,以利于更好地把廉洁自律制度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规范。
7.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积极倡导"三德",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
8.党员干部要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模范执行《准则》、《条例》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9.要建立党政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10.要经常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院党总支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条件,实行一票否决。